第(1/3)页 这是一款完全手工制作的包包,整个包身是由18k的黄金打造,而且一共镶嵌了4000多颗钻石。 当初是一名亿万富翁一时兴起,花费了巨资由12名技术顶尖的工匠,一共耗时8000多个小时才得以完成,并取名为一千零一夜。 因此,直接被录入了世界吉尼斯纪录,是世界上最贵的包。 后来因为爱马士董事长对这包包十分欣赏,经过原主人同意,又打造了一款一模一样的包包放在了总店作为镇店之宝吸引顾客,只看不卖。 而很多年过去后,所谓花无百日红,这位亿万富翁生意走起了下坡路,无奈忍痛卖出了这款包包。 这一下,爱马士就有了两款这一千零一夜。 所以拿了一款放到了夏国南海这边来出售,但是因为价格昂贵,都是看的人多买的人没有。 可今天,这款包包却吸引了陆雪怡的注意,看到这款包包后,眼睛都离不开了。 女人百分之九十以上都喜欢包,总说包治百病,并非空穴不来风。 不过当看到这个价格,晓是陆雪怡现在收入不差也不禁咋舌。 “喜欢?”陆辰一眼就看出了陆雪怡对这款包的喜爱。 “额,太贵了,走吧!” “你要是喜欢,就买了,正好你过几天就生日了,当哥送你的礼物。” “啊?不用了,这真的太贵了。”虽然陆雪怡有些意动,也知道陆辰不差钱,但是这价格实在太贵了。 于是,忍着不再去看,拉着陆辰就要出门。 “别啊,你要是喜欢我买给你就是了。”陆辰不由好笑了起来,这丫头还给自己省钱呢。 可是这时候,边上一个油包头小开模样的男人嗤笑了起来。 “买不起就买不起,装什么呢?你女朋友都给你台阶下了,赶紧走吧。” “就是,这可是爱马士的镇店之宝,就你们这样能买得起吗?别以为穿着香乃儿,酷奇就是上等人了,气质这块你们拿捏地住吗?” 这男人一旁的妖艳女子,此时也是讥讽了起来。 陆辰的父母和二叔夫妻确实经过了疯狂购买后,送头到脚都换成了品牌。 虽说比之前那是要精神了很多,不过多年的乡镇生活,脸上的气质这块,确实还是稍差了几分,不能很好地驾驭这些服饰。 故而被这对男女看到了,就开始了讥讽。 尤其听到陆辰居然开口说要买爱马士的镇店之宝,说得那么轻松,就好像是买颗大白菜一样,更是无尽地鄙视。 第(1/3)页